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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二手货协议不清引退货胶葛法院判各负其责

来源:华体会网址    发布时间:2024-01-20 12:23:30

  发布时刻:2012年02月08日 06:52进入复兴论坛来历:晚报手机看视频

  晚报讯网上买的产品,到手发现与描绘的不共同,这是网购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而退货交涉总要触及货款及运费的承当等系列问题,难免会产生胶葛。日前,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网购合同胶葛案子,提示两边均负有各自的权力和责任。

  案子缘起上海买家向南京卖家的一次网购。上一年5月,上海某日用品公司在阿里巴巴网上查找到南京某科技公司有二手白色塑料桶出售的信息,便向对方表明要购买一批。两边商定,由上海某日用品公司向南京某科技公司购买100只白色塑料桶,每只单价是30元,计货款3000元,另运费700元由上海某日用品公司承当。成交后上海某日用品公司将上述3700元金钱付出至对方阿里巴巴网站上的付出宝帐号内,随后南京某科技公司便经过江苏某物流公司将涉案货品送至上海某日用品公司指定的收货地址。上海某日用品公司收到货品发现,这些塑料桶上有其他公司限制的符号文字,为防止侵权,便清晰说拒收上述塑料桶,并要求退回。物流公司只能将上述塑料桶运回,为此南京某科技公司承当了退回的运费1000元。过后两边曾进行洽谈,上海某日用品公司也请求要求退款,但因两边未能达到共同,无法退款,遂诉到了法院。一审判决南京某科技公司返还上海某日用品公司货款3000元及运费350元。南京某科技公司不服上诉。

  一中院审理后以为,两边买卖的塑料桶是二手货品,作为出卖方的南京某科技公司对其出售的塑料桶应当尽到全面、翔实的介绍责任,但此公司对涉案塑料桶上有其他公司的符号不进行充沛的介绍,因而存在差错。而上海某日用品公司作为买方,知道对方公司出售的塑料桶是二手货,却未能对出售的塑料桶的信息进行全方面了解,因而也存在差错。综上,两边均有差错,均应承当对应的差错责任,因货品已退回,因而3000元货款南京某科技公司应当交还上海某日用品公司。至于已付的700元运费,由两边参半承当。至于南京某科技公司付出的1000元运费,在本案中未提出建议,因而在本案中不予处理,可经过其他途径另行处理。

  法官一起提示警醒咱们,网络商铺相同要标准经营活动,而顾客买卖过程中也应当对自己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内容做充沛全面的了解,削减不必要的丢失。记者 周柏伊 通讯员 敖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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