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 周转箩
全部 周转箱 周转箩

汶川县干部职员周转房分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汶川县干部职工周转房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体会网址    发布时间:2024-04-26 03:36:14
产品详情

  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个人申请、统一审核、公示确定、公开选房

  县财政保障的县城片区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及党委政府有明文规定须解决住房的人员(含:新调入需解决住房的县级干部、挂职干部、人才引进人员等)。因组织调整,调动到县城片区内县属国有企业任职的,参照执行。准入对象以户为单位,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在县城片区内无商品房、自建房,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或棚户区改造住房等。

  (二)本人及配偶在县城片区内未租住公有住房(含单位公有公房、职工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申报材料以单位做报送,单位初审汇总后,将所有资料以正式函件的形式报县干部职员周转房分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需提交以下材料:

  (六)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和未婚承诺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经住建局核准盖章的本单位申请人及配偶在县城片区内未租住公有住房,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或棚户区改造住房和5年内县城片区无房产交易记录等材料;

  (八)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盖章的本单位申请人工龄及职务职级年限认定材料;

  (一)审核统计。报至汶川县干部职员周转房分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各单位务必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按照申报范围要求,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本单位符合资格申请对象信息汇总,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无虚报、漏报和瞒报等情况,并于2023年5月9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符合资格申请对象信息汇总表和申请对象个人申报材料(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版)上办20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具体审核流程如下:

  1.符合申报范围的干部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上报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申请对象信息做复核,复核合格的纳入周转房配租序列,根据申请对象工龄时间匹配到各工龄段(工龄5年(含)以下、工龄5年以上10年(含)以下、工龄10年以上),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分配资格。

  (二)编写房号。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房屋的楼层和房间号对每套住房进行统一编号,并根据总房源76套(套一43套、套二33套)分别按40%、30%、30%的比例匹配到各工龄段,其中,工龄5年(含)以下按总房源的40%匹配(套一17套、套二13套),工龄5年以上10年(含)以下按总房源的30%匹配(套一13套、套二10套),工龄10年以上按总房源30%匹配(套一13套、套二10套)。

  (三)摇号公示。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就合乎条件参与摇号的名单、本批次分配房源以及摇号时间地点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四)摇号分配。摇号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分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同公证处等单位共同主持,申请对象按照各工龄段分别进行摇号,摇中后确认为干部职员周转房承租对象,各工龄段承租对象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同分则抽签确定先后顺序)依次选取本工龄段按比例匹配的房号。

  (五)结果确认。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取得入住干部职员周转房资格的承租对象进行公示和租住合同签订。

  1.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配结果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后,正式确定为周转房承租人,并向承租人单位下发干部职员周转房租住通知书;

  2.承租人规定时间内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账户缴纳2023年度周转房相关联的费用后,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干部职员周转房租住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缴纳费用凭证),办理接房入住手续,领取住房钥匙,完成房屋墙体、水电、各类家电等设施设备查验,并签订汶川县干部职员周转房入住/退出房屋验收单,承租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缴纳相关联的费用的,视为主动放弃入住资格,5年内不得纳入干部职员周转房申请范围。

  根据《汶川县干部职员周转房(试行)》(汶府办规〔2023﹞1号)规定:汶川县干部职员周转房暂按5元/㎡/月收取。如逾期未缴纳租金的,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房屋重新分配给符合入住条件的轮候人员。

  其他未说明事宜,参照《汶川县干部职员周转房(试行)》(汶府办规〔2023﹞1号)执行。




上一篇:申请安置房报告怎么写

下一篇:存货周转期怎么算